【资讯】博和汉商所首批入选上海市临港公证处遗产管理人库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上海市临港公证处遗产管理人推荐库名录。本次成功入选后,博和汉商所及临港分所将携手上海临港公证处,以专业知识和技能共同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与金融全方位服务,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利害关系人权益,预防和解决因财富传承所引发的纠纷,共同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确立了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管理人是依法对死者的遗产履行管理、处分、清算、清偿、分配等职责的人,兼具并包含遗产保管人和遗嘱执行人的特征与内涵,其职责包括:(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设立遗产管理人的目的,就是要保护遗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继承人的合法权利,保护被继承人之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遗产管理人制度建立以来,越来越多当事人产生了委任遗产管理人的需求,尤其是高净值人群、残障人群及家庭,更需要由专业机构担任遗产管理人。而律师事务所作为继承人之外的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具备处理复杂法律需求的专业性及整合、衔接各类资源的能力,可以满足上述群体全球化、个性化的需求。
同时入选上海市临港公证处遗产管理人专家库名单:
李 霞 |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博导 博和汉商所 兼职律师 |
葛 蔓 | 博和汉商所 高级合伙人 |
白树彩 | 博和汉商所 高级合伙人 |
李冬颖 | 博和汉商所 高级合伙人 |
余子晨 | 博和汉商所 高级合伙人 |
赖碧君 | 博和汉商所 高级合伙人 |
时瑞芳 | 博和汉商所 合伙人 |
陈惠斯 | 博和汉商所 合伙人 |
崔 萍 | 博和汉商所 合伙人 |
陈光慧 | 博和汉商所 律师 |
黄楚彦 | 博和汉商所 律师 |
我所律师将积极投入对于遗产管理人制度的研究与实践,加强与上海市临港公证处的合作,共同探索遗产管理新模式,携手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定制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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